三岁能读千字文,五岁会背百家姓。神童们聪明盖世,一般儿童绝对比不上。奇怪的是,神童长大后大多默默无名,而真正家喻户晓的大人物们小时候却不是神童。巧克力得出结论,小时聪明不假,勤奋努力至佳!
法事110
没有买卖 就没有杀害
2011年2月19日早上,一名男主人在深圳市某工业区遛狗。他的爱犬是体形高大的“高加索”犬,1岁半,胸高75厘米,身长超过1米,十分神气。当高加索犬离开主人大约10米到树旁撒尿时,后方突然过来一辆白色面包车,车上下来3名年轻男子,一人用细铁丝套住狗脖子,另两人托着狗的两条后腿架上车。前后不到1分钟,这伙嫌犯就开车逃窜了。
高加索犬的主人急了,一边喊,一边拦了辆的士去追。的士司机技术好,嫌犯始终无法摆脱他们。忽然仓皇逃跑的白色面包车在路边猛然停下,车上的3名抢狗嫌疑人拿着砍刀、钢管冲上来要打的士司机和狗主人。的士司机害怕,不敢再追,眼看着作案车辆扬长而去。
随后,狗主人立即报警。警方接报后,历时一个月,在4月1日将5名犯罪嫌疑人一举抓获。
据嫌疑人交代,他们都是20岁出头,以前在东莞的工厂打工。后来看到有人在市场上卖狗,便想到了抢狗的招数。他们不懂狗的品种,只是看准体形高大的狗下手。最多的时候,车上装了9条抢来的狗。
根据警方掌握的资料,被抢的狗包括金毛、高加索、德国牧羊犬等品种。而这些抢来的狗,都被犯罪团伙卖到了东莞一些酒店,做狗肉吃。高加索犬的主人说,曾有人出价1万元买他的爱犬,他都没有同意,而这些劫匪抢到狗后居然按8元钱一斤的价格卖给酒楼做盘中餐!
抢狗一定违法 吃肉当心拘留
不论钱包还是宠物,偷抢他人财物都是不正当的违法行为,然而盗贼偷抢宠物的事情却屡禁不止。
对于爱宠人士来说,丢失宠物已足够伤心,但更加难以忍受的是另一事实——饭馆餐桌上的猫、狗肉大多来自偷抢,没准自己丢失的爱宠此刻已经成了别人的食物!
为了保护被虐待的动物们,最近正在起草的《反虐待动物法》(专家建议稿)中就新加入了禁止食用猫、狗肉的条文,并明确了拘留、罚款等惩罚措施。偷抢、倒卖、屠杀、出售,这充满罪恶的产业正因为有人食用猫、狗肉而最终形成。例如抢夺“高加索”犬的5名犯罪嫌疑人,不就是看到市场上有人收购狗后才兴起了犯罪念头吗?
虽然《反虐待动物法》(专家建议稿)不是正式颁布施行的法律法规,没有强制大家遵守,但却告诉人们一个直白的道理——“没有买卖,就没有杀害。”
比8元一斤更贵的肉
与猫狗相比,野生动物更是违法犯罪分子挣钱的大好对象。
我国法律对走私野生动物的处罚非常严厉,但对饭店经营和食用野生动物的处罚却没有明确规定。公安部门抓到出售“野味”的饭店,除了现场没收、当即放生和教育外,没法严处。再加上经营“野味”利润很高,只要有客人来吃,就有饭店敢卖。自然也就有一群人铤而走险,做起了走私野生动物的买卖。
“鲨鱼游过万里海洋,却游不过小小的一碗汤!”这碗汤里盛的正是昂贵的鱼翅,而鱼翅是鲨鱼的鳍(qí)。人们微笑着喝了鲨鱼鳍做成的汤,受伤的鲨鱼却永远沉进了血色海洋。
除了鱼翅外,熊掌也是人们垂涎的美味。海龟的壳能做成十分珍贵的玳瑁。海豹的皮毛价值不菲。熊的胆汁和海豹的脂肪据说有神奇的疗效。还有大象、犀牛、鲸、浣熊、水貂等等,这些可爱的动物不停地遭遇杀身之祸,只因它们身上有着人类想要的东西。
放下沉重的筷子
传说在原始丛林中曾居住着古老的食人族,他们不仅吃水果和飞禽走兽,连人肉都吃。我们只能用野蛮来形容食人族的行为。然而想想那些被无情屠杀的动物们,人类今天的行为同样十分残忍。
在地球上的各种生物中,人类不是跑得最快的,不是跳得最高的,不是游得最远的,还没有翅膀不会飞。但是我们却取代狮子、老虎成为“万兽之王”,因为我们有远远高于其他生物的智慧,同样,我们也拥有毁灭和保护其他生物的能力。
亿万年以前的食人族不懂什么叫文明,今天的人类不再是野蛮人,是时候放下筷子了!